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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锐创作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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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shanyunhai 发表于 2006-5-12 17: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sports.qq.com/a/20060509/000375.htm
1、 投稿截至时间:2006年9月10日;  
2、 本次参赛的作品形式可以是数码图片、DV短片、漫画、涂鸦中的任意形式,漫画和涂鸦可以手绘或者通过电脑软件制作;其中每位参赛者投稿数码照片、漫画、涂鸦限量不超过10张,投稿DV短片不超过3段;  
3、 数码照片及涂鸦、漫画可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组委会提供,涂鸦、漫画的手绘作品及DV作品以邮寄形式向组委会提供,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再退还;  
4、 大赛最终大奖的揭晓时间2006年9月20日,获奖名单将通过大赛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5、 参加者发送作品的同时,请将对作品的简要介绍(或作品的名称)及参加者的姓名、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同时发给组委会,以便组委会更好的评判并及时通知获奖者;  
6、 本次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参赛者的原创作品,从未发表、出版、公开展示或展览过(在其它比赛中赢得过奖项的作品不得参赛),并且没有将同一参赛作品或类似作品参加或预约参加其他比赛、出版、发表等活动;  
7、 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作者,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并同意大赛主办者及其被许可人永久性地、免费在全球的任何地方、任何媒体上出版、复制、演示、展览、表演、印刷、分发该作品;  
8、 参赛数码相片作品不可进行电脑合成,但可以使用画图软件进行照片的尺寸、对比、明暗,色彩的调整,请保留作品的原始数据;  
9、 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10、 若大赛主办方认为作品非参赛者本人拍摄(包括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手段)或不符合规定,一律取消其参赛资格;  
11、 参赛者若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取消其已获得的奖项并要求返还奖品,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损害赔偿的权利;  
12、 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13、 主办方包括其下属公司(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均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14、 大赛最终解释权归2005安踏CX全国极限精英赛组委会,并保留对大赛做出进一步解释和规定的权力。  
投稿邮寄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南小街1-2-1607 至嘉公司收 邮编100061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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