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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网诉千橡案庭审结束 千橡称开心网不是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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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hine 发表于 2009-10-30 18:3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心网起诉千橡不正当竞争案今日上午11点20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结束审理。在近两个半小时的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展开激烈辩论。不过由于被告经营主体发生变化,千橡称开心网不是商标,使得本案走向陡生悬疑。今年5月开心网(kaixin001.com)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另一开心网(kaixin.com)持有方千橡互联不正当竞争。

在今日的庭审中,开心网再度陈述了诉讼请求,其中包括要求被告停止使用开心网及类似名称、索赔1000万元经济损失、公开赔礼道歉、停止使用kaixin.com域名以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等内容。

原告方面表示去年10月开通的千橡开心网,导致开心网注册用户上升趋势明显减缓,大量潜在用户流失;而由于两个网站名称、设计风格、服务内容相同,导致用户产生混淆违反了公平诚信的原则。

而被告方千橡互联在答辩之前首先提出了中止诉讼的申请。

被告方指出商标权是原告在本案中唯一可以主张的权利基础,但这一权利基础不稳定。被告请求中止本案诉讼,待商标撤销问题有结果后再行继续本案诉讼。对此,法官表示稍后合议庭会进行相关合议。

此后,被告方针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一一予以辩驳,并要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被告方已经申请将千橡开心网的经营主题由千橡互联变更为千橡网景。审判长就此提醒,即便本案原告指控的侵权行为成立,也可能因为主体的问题无法支持原告的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

但原告方仍然表示为了加快案件审理进程,决定不提出追加千橡网景作为被告。有分析指出,如果开心网同意追加被告,将会导致诉讼“没完没了”。

经过法庭辩论之后,原告方同意接受调解,但被告方表示对此尚不能给出明确答复。法官表示合议庭随后将进行合议,宣判结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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